4月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忙碌的月份之一——既要完成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,又要启动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今年叠加多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,填报复杂度较往年明显上升。以下几项关键政策需要在汇算清缴中重点关注。
科技型中小企业:220%加计扣除比例延续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、科技创新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),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220%的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,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20万元,相当于额外获得120万元的税前扣除。
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须注意:享受220%加计扣除的前提是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。2025年度尚未入库的企业应尽快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入库登记,入库编号将作为税务申报的必填字段。部分省份税务机关已实现与科技部门的数据互通,未入库的企业在申报时系统将自动拦截。
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启动
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(工信部联财〔2026〕),启动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。工业母机企业——即生产数控机床、加工中心等制造装备的企业——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方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,经审核纳入清单后方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。清单制定工作预计在5月底前完成,企业务必关注本地工信部门的申报截止时间。
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清单同步启动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,启动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、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。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外,还可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—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0%税率征收。企业在填报汇算清缴时,需同时勾选"研发费用加计扣除"和"集成电路/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"两项,并分别填写对应附表。
汇算清缴填报注意事项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须填写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A107012),表单共40余行,涵盖人员人工费用、直接投入费用、折旧费用、无形资产摊销、新产品设计费等分类项目。
委托境外机构研发的费用,按实际发生额的80%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,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三分之二。
2025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须保存备查,税务机关将重点核查研发人员工时分配、共用设备费用分摊等易出错环节。
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。建议企业在4月底前完成初步填报,预留足额时间核对数据。
政策依据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;工信部联财〔2026〕;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2026年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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